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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生态园林城市创建办主任、建设局局长吉振海昨天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市将在年内完成国家生态园林城市的申报工作,并力争通过考核验收。 据悉,“生态园林城市”是在“园林城市”的基础上评比产生的,考核的指标和范围比“园林城市”更细更广泛,除了要达到应用生态学与系统学原理来规划城市、城市与区域协调发展、城市各项基础设施完善及具有良好城市生活环境等7项一般性要求外,还必须达到建成区人均公共绿地面积大于12平方米、城市热岛效应程度小于或等于2.5摄氏度、城市管网水水质年综合合格率100%、公众对城市生态环境的满意度大于或等于85%等三大类19项基本指标要求。
“19项基本指标要求中的27项定量指标,我市已有6项达标,有15项通过努力可以达标。”吉振海同时提出了我市在创建工作中还需努力的方面。一些规划、政策还需完善。如绿地系统规划、生物多样性保护规划都需要进行修编;公交优先的政策需要落实等等。个别指标还需再作努力。如交通道路系统完好率要求85%以上、每年发生交通事故死亡5人以下;再生水利用率要大于等于30%;万人拥有病床数要大于等于90张。社会参与度需加强。创建生态园林城市是一项覆盖面很广的社会系统工程,涉及到不同行业,关系到每位市民,广大市民要积极参与,理解、支持、配合各项城市生态建设和环保措施的落实,从点滴小事做起,遵守市民公德,自觉维护环境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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