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昌党风廉政建设“星级村”开评
作者:胡夏锋     来源:新昌新闻网     时间: 2008-08-04

    近日,新昌就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作出专项部署,要求各镇乡(街道)与村完善农村基层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密切农村基层党群干群关系,为促进新昌新农村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据悉,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评星晋级”活动将在新昌415个行政村中全面铺开。经过考核评定,最终评出一批“明星村”,分别授予一星至五星等不同级别。星级评定结果与各类考核评先、安排有关项目资金、村干部年度工作考核奖励等相挂钩。对达不到星级评定标准的村,所在镇乡、街道和有关部门还将加强指导、重点帮扶,促其早日达到星级标准。

    根据部署,一星级行政村的条件是,村级各类组织健全,职责明确,村两委关系协调;建立党务公开制度,党费收缴与有关制度上墙公示,党员发展正常,实行全程公示;建立村务公开制度,在便于群众阅览的地方设立村务公开栏(墙),公开内容全面、真实,每季度公开1次,对涉及群众利益的重大问题和群众要求公开的事项,随时公开、逐项公开;实行村级财务“双代理”制度,村级账目与现金委托镇乡(街道)村集体财务管理中心代为管理,接受监督;执行招投标制度,达到规定标准的村级工程项目、物资采购、集体资产处置一律进入县、镇乡(街道)招投标中心公开交易,规定限额以下的小额工程项目须经集体讨论,实行公开招标;村两委主职干部无违法违纪案件。二星级行政村至五星级行政村的标准则逐级提高。

    “评星晋级”将采用分级评比的方式进行。其中,一星级至三星级村由村党组织对照标准自评申报,镇乡、街道考核定级后发文公布,并报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四星级至五星级村在镇乡考核定级的基础上,经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验收,并向社会公示后,报领导小组审批发文。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行政村星级评定实行动态管理,每年开展考评,对达不到相应星级标准的予以降级,对工作成效明显、符合升级标准的按照程序予以升级,不搞“终身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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