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咨询:
由接待咨询人登记,报办公室负责人审核后,提交具体承办单位在7天内予以答复;对可由接待人直接答复的给予直接答复。
信访接待:
由信访接待人登记,报经信访分管领导审批,组织专人调查,一般在30日内答复信访者;对可直接答复来信来访件,由信访接待人直接答复来信来访者。
档案查阅:
凭单位介绍信或个人有效身份证件查阅,由档案管理人先行登记、经办公室领导批准,由档案管理人负责查阅,并出具档案查阅证明。
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办理:
在接到市人大、市政协提案后,由办公室根据建议提案的内容分发各相关单位承办,提出建议提案的办理意见,由办公室分别征求提案人(单位)的意见后,正式成文后答复提案人(单位),并在接到建议提案后的三个月内办理完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