程序:
1、申请:申请人提交申请材料;
2、受理:审查申请材料,符合规定的受理;
3、核查:由2名以上执法人员进行现场审核,并提出审核意见;
4、发证:审核合格发给《兽药经营许可证》。
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
1、兽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一式二份;
2、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兽药检验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
3、验资报告或营业执照复印件;
4、仓储设备、经营场所的清单、照片及产权证明;
5、特种职业技能鉴定合格证书。
承诺期限:
自提出申请并提交全部材料之日起,7日内办理完毕。(法定期限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