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财政厅关于落实石油价格改革财政补贴政策实施意见的通知》(浙政办[2006]60号)和省财政厅《关于下达油价补贴资金 做好油价补贴落实工作的通知》(浙财建字[2006]61号)精神,经市政府审定,拟对我市部分弱势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用油实行财政补贴,现将有关情况予以公示。在公示期间,欢迎相关部门、单位、及党、内外干部群众通过信函或电话反映问题,提倡署真实姓名。公示时间7天,自2006年7月4日至2006年7月10日。
联系电话:5209665,5338866,5126855。
附件:绍兴市区机动渔船油价补贴分配名单
二00六年六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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