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国庆节放假及机关上下班作息时间调整的通知
市级各部门: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07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国办发明电[2006]220号)精神,现将“十一”放假调休日期具体安排通知如下:
  10月1日—7日放假,共7天。其中,1日、2日、3日为法定假日,将9月29日(星期六)、30日(星期日)两个公休日调至10月4日(星期四)、5日(星期五),10月6日(星期六)、7日(星期日)照常公休,9月29日、9月30日上班。
  因季节变化,从10月1日起,机关上下班作息时间如下:
  上午 8:30—12:00
  下午 2:00—5:00
  晚上 7:00—9:00
  节假日期间,各部门要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确保人民群众度过欢乐祥和的节日假期。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七年九月十七日
 
抄:各县(市、区)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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