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农业信息2007年第64期
时间: 2007-12-14
 
 
 
我市全面建立市、县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
新昌县小京生花生产业稳健发展
简讯
 
 
我市全面建立市、县两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
 
    为有效化解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问题,切实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我市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办法》有关规定,积极组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目前,全市市、县两级都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建立了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委员会。
    去年年初,我市在绍兴县开展试点,建立县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制定出台《绍兴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仲裁暂行办法》及相关配套制度和实施办法,并落实专项经费和工作场所、设施。今年以来,其他县(市、区)也积极组建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在此基础上,市本级也建立了仲裁机构,重点受理市本级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事项。下一步,将抓紧出台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的各项具体制度和办法,做好仲裁员聘请、培训,仲裁庭组建等工作,依法开展土地承包纠纷仲裁工作。(局经管处)

新昌县小京生花生产业稳健发展

    从最近该县小京生花生协会召开的加工企业和经销大户座谈会上获悉,2007年该县小京生花生种植面积进一步扩大,生产量明显增加,市场价格平稳,销售态势良好。全县小京生花生播种面积27200亩,产量4500吨,分别比去年增4%和7%。9-11月平均收购价为10.5元/公斤左右,销售价为18-20元/公斤左右,比去年同期下降了2元/公斤,但价格波动幅度较小,加工企业的加工销售量同期多于去年,企业库存量普遍较少。预计全年小京生花生销售产值可达9250万元,同比增加470万元,其中干果产值7500万元,与去年持平,嫩花生产值1750万元,比去年有较大幅度增长。(新昌县农业局)
 
    简讯:
    ▲绍兴国家级中华鳖原种场通过农业部五年一次的复查。日前,受农业部渔业局委托,全国水产原良种审定委员会组织有关专家对绍兴国家级中华鳖原种场进行了五年一次的复查。复查组听取了原种场挂牌五年来的工作汇报,实地察看了生产、保种基础设施及原种亲鳖,详细询问了原种场生产经营、技术管理等情况后认为,五年来,原种场严格按照《中华鳖原种生产技术操作规程》开展生产,保存和培育的原种鳖质量良好,符合原种保存要求,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市水技站)
    ▲我市3个省级动物防疫示范乡镇建设项目通过验收。它们分别是诸暨市安华镇、新昌县儒岙镇、上虞市丰惠镇。(市畜牧兽医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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