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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农业局、局属有关单位:
根据省农业厅浙农专发[2008]26号文件精神,为了切实做好全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普查内容
1.普查作物。普查分三年时间安排,全面收集全市所有农作物(纯粹科研材料暂不列入)栽培种以及部分野生种的种质资源信息。今年首批普查以下五类作物:
(1)豆类:大豆、绿豆、赤豆、蚕豆、豌豆、菜豆(四季豆)、豇豆、扁豆等。
(2)水生蔬菜:藕(莲籽)、茭白、菱、莼菜、慈菇、荸荠等。
(3)水果:柑桔、杨梅、枇杷和梨。
(4)中药材:白术、白芍、浙贝母、杭白菊、延胡索、玄参、麦冬、温郁金等“浙八味”以及铁皮石斛和灵芝。
(5)食用菌:黑木耳、香菇、蘑菇、金针菇。
2.普查项目。根据各类作物特点,重点普查种质资源来源(或原生地)、类型、种植情况与利用前景等基本信息和其主要特征等信息,请按附表1和附表2要求认真填写。同时,尽可能收集能反映种质资源典型特征、不同生长时期的照片。
二、普查组织与分工
市农业局成立绍兴市农作物种质资源普查工作领导小组,水茂兴同志任组长,楼再鸣、周煦朝、吴爱芳、王锡金、沈吾山为组员,办公室设在市种子管理站,负责普查的日常工作。普查工作实行分级负责、条块结合的工作制度,各县(市)负责本辖区内的种质资源普查工作,市种子管理站负责市区粮、棉、油和西瓜等作物的普查,市经济特产站负责市区食用菌、中药材、水果、茶、桑等作物的普查,市蔬菜技术推广站负责市区蔬菜类作物普查,市农技推广总站、市农科院协助做好市区种质资源普查工作。由市种子管理站集中建立种质资源数据库。
三、有关要求
1.精心组织。各县(市)农业局要落实相应机构抓紧制订具体实施方案,局属相关单位要落实专人负责,有计划地组织好种质资源普查、收集工作。
2.细致普查。普查人员要根据普查内容,深入田间地头,走访育种家、农技老前辈和老农民,调查研究院所、农(良种)场、果园,查阅农史、品种志和有关档案资料,全面完成好普查工作。
3.及时上报。各县(市)农业局于7月底前将普查的基本信息登记表、主要特征特性登记表和反映种质资源典型特征照片等种质资源普查资料上报市种质资源普查办公室(并同时通过农民信箱上报电子文档)。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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