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豇豆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藏。本标准适用于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豇豆。
2 引用标准
GB 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理化部分 GB 12399 食品中硒的测定方法 GB 832l农药合理使用准则 GB 4285农药安全使用标准 GB 13108植物性食品中稀土的测定方法 GB 8855新鲜水果和蔬菜的取样方法 GB 5009.38蔬菜水果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 GB 8868蔬菜塑料周转箱
3 术语
3.1 绿色食品 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3.2 绿色食品豇豆 指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豇豆 3.3 同一品种 指特征、形态、色泽相同的豇豆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产地环境要求必须符合绿色食品产地的环境标准。 4.2 感观要求应符合表l规定。 表l
色 泽 豆荚浅绿.色泽一致
形 态 豇豆必须属于同类型,形态完整.荚尾尖部短.英幼嫩、成熟而不过熟者,色泽浅绿,清洁,缝合少,豆荚条形较直、粗细均匀、无擦伤,不许有柔软凋萎疤痕、病虫害或其他方法所引起的伤害。
杂 质 不得检出
4.3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2
项 目 指 标
氟 mg/kg ≤1.0 砷(以As计)mg/kg ≤0.2 汞(以Hg计)mg/kg ≤0.01 镉(以Cd计)mg/kg ≤0.05 硒(以Se计)mg/kg ≤0.l 锌(以Zn计)mg/kg ≤20 稀土mg/kg ≤0.7 ≤0.05 滴滴涕mg/kg ≤0.05 杀螟硫磷mg/kg ≤0.4 倍硫磷mg/kg ≤0.05 乐果mg/kg ≤l.0 敌敌畏mg/kg ≤0.2
注:其它农药施用方式及其限量应符合GB 8321、GB 4285及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所订“生产绿色食品农药使用准则”规定。
5试验方法
按GB 5009.11、14、15、17、l8、19、20;GB 12399;GB 13108执行。
6检验规则
6.1检验规则 6.1.l 同品种、同州采收的豇豆作为一个检验批次。 6.1.2报验单填写的项目应与实货相等。凡与货单不符合者、包装容器严重损坏者,应由交货单位重新整理后,再进行抽样。 6.1.3包装检验应按第六、七章规定进行。 6.l.4判定规则 凡其中一项不符合技术要求的均判为不合格。 6.2检验方法 6.2.1 抽样方法参照GB 8855新鲜水果与蔬菜的取样方法及内容物测定中有关规定执行。随机取样数量为1―3kg。 6.2.2逐件称量抽取的样品,每件质量须一致,不得低于包装外标志的重量。 6.2.3逐件打开包装样品,取出豇豆平放在检验台上进行色泽、形态与杂质的检查。 6.2.4杂质检验。 6.2.4.1用具:白搪瓷盘、天平(精度0.00lg)。 6.2.4.2操作程序 称取混合后样品1.000g于搪瓷盘内,挑出杂质,称取重量。
杂质率:
X%=(ml/m) 00
x-样品杂质率%;
ml-样品杂质质量,g
7 标志、包装
7.1 豇豆包装容器(箱、筐、袋)清洁干燥、牢固、透气、美观、无污染、无异味、内壁无尖突物、无虫蛀、腐烂、霉变现象。木箱需缝宽适当,无突起铁钉;如用塑料箱包装,应符合GB 8868要求。 7.2 每批豇豆包装规格,单位、质量必须一致。 7.3 附有绿色食品标志;并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之规定。 7.4 包装上应标明品种、毛重、净重、产地、生产者、采摘日期及包装日期。
8 运输、贮藏
8.l 运输 8.1.1 装运时做到轻装、轻卸、严防机械损伤。运输工具清洁、卫生、无污染。 8.1.2 公路汽车运输时严防日晒、雨淋。铁路或水路长途运输时注意防冻和通风散热。 8.2 贮藏 8.2.1 存放时必须在阴凉、通风、清浩、卫生的地方进行,严防日晒、雨淋、冻害及有毒物质和病虫害污染。 8.2.2 冷藏时应按品种分别贮藏。 8.2.3 豇豆最佳贮藏温度5―7℃,最高贮存期不超过10天,空气相对湿度保持85―90%,库内保证气流均匀地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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