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绿色食品咖啡粉的术语、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藏。 本标准适用于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咖啡粉。 2 引用标准 GB 5009 食品卫生检验方法 理化部分 GB 8305 茶 水浸出物测定 GB 7718 食品标签通用标准 GE 9679 茶叶卫生准则 3 术语 3.1 绿色食品 系指经专门机构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的无污染的安全、优质、营养食品。 3.2 绿色食品咖啡粉 指获得绿色食品标志的咖啡粉。 3.3 咖啡粉 生咖啡豆经过焙炒磨碎后所得制品。 4 技术要求 4.1 原料要求 本产品应以绿色食品产地生产的优质咖啡豆为主要原料制成。 4.2 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 项 目 指标 色泽 棕咖啡色,色泽均匀一致 形态 均匀颗粒状,无结团现象,无炭化发黑,无杂质 气味 具有焙炒咖啡特有的芳香气味,无其他异常气味 滋味 醇和、鲜爽纯正的咖啡特有风味,无焦糊等不正常滋味
4.3 理化要求应符合表2规定。 表 2 项目 指标 水份 % ≤3.0 灰分 % ≤5.0 咖啡因 % ≤1.0 总糖 % ≤9.0 粗脂肪 % ≤13.0 粗蛋白 % ≤15.0 水浸出物 % ≥20.0 铅(以Pb计) mg/kg ≤0.5 砷(以As计) mg/kg ≤0.5 铜(以Cu计) mg/kg ≤15.0 六六六 mg/kg ≤0.1 DDT mg/kg ≤0.1
4.4 微生物学要求应符合表3规定。 表3 项 目 指 标 菌落总数 个/g ≤500 大肠菌群(近似数)个/100g ≤15 致病菌 不得检出
5 试验方法 5.1 感官检验 5.1.1 色泽及形态 取20g咖啡粉样品于洁净白瓷皿中,在漫射日光或接近日光的人造光下,肉眼观察其色泽及形态。 5.1.2 气味 取20g咖啡粉样品于无味洁净器皿中,鼻子靠近器皿边缘吸气。鉴别气味。 5.2 净重及允许偏差 净重的测定,用称重法计量测定。 计算:净重=咖啡粉和包装总重—包装重 允许偏差=±3% 5.3 理化试验 5.3.1 水分的测定 按GB 5009.3规定进行操作。 5.3.2 灰分的测定 按GB 5009.4规定进行操作。 5.3.3 咖啡因的测定 按附录A进行操作。 5.3.4 总糖的测定 按GB 5009.7 规定进行操作。 5.3.5 粗脂肪的测定 按GB 5009.6规定进行操作。 5.3.6 粗蛋白的测定 按GB 5009.5规定进行操作。 5.3.7 水浸出物的测定 按GB 8305规定进行操作。 5.3.8 铅的测定 按GB 5009.12规定进行操作。 5.3.9 砷的测定 按GB 5009.11规定进行操作。 5.3.10 铜的测定 按GB 9679规定进行操作。 5.3.11 六六六残留量的测定 按GB 9679规定进行操作。 5.3.12 DDT残留量的测定 按GB 9679规定进行操作。 5.4 微生物学检验 5.4.1 菌落总数的测定按GB 4789.2规定执行。 5.4.2 大肠菌群的测定按GB 4789.3规定执行。 5.4.3 致病菌的检验按GB 4789.4、GB 4789.5 和GB 4789.10规定执行。 6 检验规则 6.1 产品应以同一班同一条生产线上生产的包装完好的产品为一“批”。 6.2 产品应分批编号,按批号取样检验。 6.3 取样 从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若干件,重量达1500g以上。然后混匀,取500g作样品,供检验用。 6.4 检验项目 水分、灰分、咖啡因、总糖、粗脂肪、粗蛋白、水浸出物、菌落总数、大肠菌群和感官检验为每批必检项目。其他指标为不定期抽检。 6.5 交收检验 每批产品须由生产厂的质量检验部门按6.3取样,按本标准进行检验。经检验合格的产品,签发合格证,方准出厂。 6.6 型式检验 6.6.1 型式检验每半年进行一次,有下列情况之一,也应进行: a、 更改主要原料; b、 配方或工艺有较大变化时; c、 产品长期停产后恢复生产时; d、 交收检验结果与上次型式检验有较大差异时; e、 国家质量监督机构提出型式检验的要求时。 6.6.2 型式检验包括感官、理化和微生物学要求中规定的全部项目。取样同交收检验取样。 6.7 判定原则 必检项目中不符合技术要求规定的,可从该批中抽取两倍样品进行复验。但微生物项目不准复验。若复验结果仍有一项不符合要求,则判定该批产品为不合格品。复验以一次为限。 7 标签与标志 7.1 产品标签与标志应符合《绿色食品标志设计标准手册》的有关规定。具体标注按GB 7718执行。 8 包装、贮存、运输 8.1 包装 8.1.1 包装材料和容器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法(执行)》中的有关规定,还必须符合绿色食品包装材料的卫生标准。 8.1.2 包装规格由生产厂家根据市场需求而定。 8.1.3 包装要求 8.1.3.1 马口铁罐装。罐口应有铝箔密封。罐内外表无明显擦伤,无锈斑,搭口的焊接应均匀致密,涂有无毒防锈材料,罐内清洁卫生,封口严密。 8.1.3.2 玻璃瓶装。瓶口应有铝箔密封,密封性能良好。 8.1.3.3 食品用塑料复合袋、铝箔复合袋装。复合袋必须无变形破损,封口不渗漏。 8.1.3.4 包装上应有产品说明,并附有产品合格证。 8.2 运输 产品运输时,车、船必须遮盖,避免日晒雨淋。同时要小心轻放,避免剧烈震动。严禁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 8.3 贮存 产品贮藏库应通风良好,保持干燥。堆放时与周围墙壁隔离20cm以外,离地面10cm以上,不应与潮湿、有异味的物品堆放在一起。 8.4 本产品自生产日期算起,有效保存期限为: 8.4.1 罐装和瓶装 铝箔密封为12个月,充氮包装为18个月,真空包装为24个月。 8.4.2 复合袋装 封口包装为9个月,充氮包装为15个月,真空包装为20个月。 附录 A 咖啡因的测定 (补充件) A1 测定原理 将咖啡粉与蒸馏水和氧化镁共沸,游离出咖啡因,经酸化后,用氯仿抽提。抽提液浓缩后,以凯氏定氮法测得其含氮量,再换算为咖啡因含量。 A2 仪器 A2.1 凯氏半微量烧瓶,容量100ml; A2.2 凯氏半微量蒸馏装置; A2.3 10ml微量滴定管,具0.05ml分度; A2.4 分析天平,精度0.1mg; A2.5 分液漏斗,容量125ml; A2.6 水溶锅 A2.7 三角锥瓶,容量250ml,500ml。 A3 试剂 所有试剂应是确认的分析纯试剂,试验用水应是蒸馏水(或离子交换水)。 A3.1 混合催化剂:30份无水硫酸钾、4份五合水硫酸铜、1份硒粉,碾磨细密、均匀; A3.2 40%氢氧化钠溶液; A3.3 2%硼酸溶液; A3.4 0.01mol/l硫酸标准溶液; A3.5 混合指示剂:将0.1g甲基红和0.05g次甲基蓝溶于100ml的95%乙醇中(V/V)。此混合指示剂不够稳定,存放时间不能超过2个月; A3.6 浓硫酸,密度1.84g/ml; A3.7 氧化镁; A3.8 三氯甲烷; A3.9 1%氢氧化钾溶液。 A4 试验步骤 称取2g咖啡粉试样,准确至0.1mg,置于500ml锥瓶中,加入5g粉状氧化镁(A3.7)和150—200ml水,加热至沸,并不时摇动。经微沸45分钟后,取下稍冷,转入250ml容量瓶中,水洗锥瓶及漏斗,洗液拼入容量瓶中,冷却至室温后,水稀释至刻度,摇匀。 过滤,用移液管吸取50ml(相当于样品重的1/5)澄清滤液于125ml分液漏斗中,加4ml硫酸(1+9)。用三氯甲烷(A3.8)提取5次,每次10ml,提取时需用力振摇1分钟,待溶液澄清后,将三氯甲烷层放入另一个125ml分液漏斗中。加入5ml1%氢氧化钾溶液(A3.9)于三氯甲烷萃取液中,剧烈振摇1分钟。待溶液分层后,将三氯甲烷放入100ml凯氏烧瓶中,再用5ml三氯甲烷提取氢氧化钾溶液一次,提取液拼入凯氏烧瓶中。于水浴上蒸发三氯甲烷使其体积小于10ml。再加入0.5g混合催化剂(A3.1)和3ml浓硫酸(A3.6),在通风橱内,小心加热凯氏烧瓶的内容物至微沸,当内容物成为清澈的绿色而不带黄色后,继续加热30分钟,消化结束。 在每次开始蒸馏前,蒸馏装置需通蒸汽清洗30分钟。 加10ml蒸馏水于凯氏烧瓶中,溶解已消化的内容物,将内容物从小漏斗口转移到蒸馏瓶中,用少量蒸馏水洗凯氏烧瓶内壁3次,洗涤液也转入蒸馏瓶内,再加入15ml 40%氢氧化钠溶液(A3.2),并用少量蒸馏水洗漏斗。在250ml锥瓶中,加入10ml硼酸液(A3.3)和2滴混合指示剂(A3.5),将锥瓶放在蒸馏装置的冷凝管下端,并使冷凝管下端浸入吸收液里面。 以上步骤完成后,通蒸汽蒸馏10分钟,收集馏出液总体积约70ml,放低锥瓶,使冷凝管的下端恰好露出馏出液液面,再蒸馏1分钟,最后用少量蒸馏水冲洗冷凝管下端,冲洗液也收入锥瓶中,蒸馏结束。 用硫酸标准溶液(A3.4)滴定锥瓶内的馏出液至微红色为终点。 用10ml蒸馏水代替试样按上述同样步骤进行空白试验。 A5 结果计算 咖啡因含量(%)=((V2—V1)·c×0.0485×5)/ m×100 式中:V2——滴定试样所消耗硫酸标准溶液体积,ml; V1————滴定空白所消耗硫酸标准溶液体积,ml; C——硫酸标准溶液的摩尔浓度,mol/l; 0.0485——1mol/l硫酸标准溶液相当于无水咖啡因的克数; m——试样质量,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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