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日来,河南漯河市郾城区裴城镇的农民投诉称,他们收割玉米必须先向镇政府缴办“砍伐证”、“准运证”。绝大多数农户暂时无钱办“两证”,致使数万亩成熟玉米无法收割。
真是骇人听闻。见过稀奇的事,可没见过稀奇到这种程度的。难道我们穿越时空,回到了黄世仁,杨白劳那个时代了?可也不对啊,地主收租也得等尔等农民把庄稼收完以后再进行啊!这究竟是怎么了?难道裴城镇政府有更长远的打算,能让玉米体现更大的价值?可有农民心急如焚地告诉记者:“有的玉米因雨水浸泡快要霉变发芽了!”
裴城镇党委委员、武装部长张永豪称,办理“两证”所收的费用,只是一种押金,目的是震慑乱烧秸秆的行为,将来还要退还。一亩地500元,确实够震撼的。我也相信将来会退还,但农民的粮仓能熬到那个时候吗,孩子上学的学费也能等到那个时候再交吗?再说,以这种要挟的方式防止农民“乱烧秸秆”,是否涉嫌违法?
我很想把这件事往好的方面去想,但很遗憾,种种迹象表明这只是我自己的一厢情愿罢了。在中国这样一个政治经济发展极不平衡的国度,我们随时都要做好接受“惊世骇俗”的新闻的准备。在我们看来甚为不解的事或许就是底层民众生活的一种常态。
好在裴城镇的农民没有选择逆来顺受,经过媒体的曝光,我想他们最终还是会顺利地收获自己田里的玉米。农民朋友学会了投诉,学会了利用媒体的力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而不是选择“以暴易暴”的方式,这也使我们看到了民权意识的觉醒和民智的开启。地方政府之所以敢不顾中央的禁令而对农民屡施暴政,说白了就是看准了农民胆小怕事而又无权力背景“撑腰”。要让这样的事不再发生,除了政府自身要增强依法执政的意识外,更重要的是要唤醒广大民众的权利意识,要让每个人知道人生而平等,谁都无权损害我的利益,我的“玉米”只能由我自己来支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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